高等学校如何录取新生?
高校录取新生采用如下几种做法:(1)“学校负责、招办监督”的办法, 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、统考成绩达到本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,调阅考生档案数、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,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;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委员会负责实行监督。(2)“根据志愿、按比例投档”的办法, 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,根据考生所报志愿,从高分到低分,按略多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提供档案,由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,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这种办法主要用于第二批录取院校。(3)“段段清”的录取办法, 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,根据统一考试分数,从高分到低分分成若干分数段,首先从最高的分数段开始录取,到完成招生计划时截止。在一个分数段内,按考生所报学校志愿顺序向有关高校投档,上一个分数段考生末录完,下一个分数段的考生档案材料不能投放。这种办法在有些省市用于第三批后的院校录取。